附录A 合规检查清单

本篇导读

本附录把第 10、11 章讲过的规则压成一张可直接勾选的清单,按立项、开发、发布、运营四个节点组织,与 5.7 节的检查项一一对应。用法有三种:立项评审前当核对表用,结项时当合规证据归档,跨部门交接时当共识底稿。与正文的配合方式是:先用第 10 章判断“这件事能不能做”,再用本章清单确认“这一步有没有按规则做”——判断与执行分开,才不容易漏项。

立项

  • 数据来源合法性与授权链完整(含用途、期限、再分发权)
  • 是否构成测绘活动的判定(涉及采集则先确认资质)
  • 涉密判定(依据自然资发〔2020〕95 号,形成书面结论)
  • 数据分类分级与处理规则(谁能看、存多久、能否出境、能否训练)
  • 个人信息影响评估(含位置轨迹、人脸、车牌)

开发

  • 坐标系统一至 CGCS2000,明确各环节转换与精度损失
  • 高程基准声明(1985 国家高程基准/大地高/正高)
  • 去标识化与最小必要(位置、影像中的人脸与车牌)
  • 访问控制、审计日志、密钥管理
  • 出境评估(如有跨境处理或境外云服务)

发布

  • 地图审核或自查(国界、行政区划、重要地物表示)
  • 成果形态复核(矢量可反推精度,风险高于栅格)
  • 精度与要素的公开合规性
  • 第三方数据与图源的版权与署名

运营

  • 数据更新机制与过期数据销毁
  • 安全事件响应预案(2026 年起按新修订《网络安全法》执行)
  • 授权运营边界复核(如涉及公共数据)
  • 第三方共享的合同约束与责任划分
  • 模型版本与训练数据变更的再评估

使用提醒

  • 清单是检查框架,不是法律意见;具体判断以现行法律法规文本与主管部门解释为准,与附录 D 的报告说明口径一致。
  • 各勾选项在不同行业权重不同:涉密判定与地图审核在公开成果中不可省,数据出境在纯内网项目中可标注“不适用”并写明理由。
  • 每次结项把清单归档,作为合规证据的一部分;法规更新后(如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《网络安全法》)要修订清单版本并注明生效日期。
  • 与附录 B 配合使用:凡因资料不足无法勾选的条目,转入附录 B 的跟踪清单,不要默认通过。